拍賣能防國資流失嗎?
國資委在叫停大型國企MBO的同時,也為中小國企實行MBO提出了諸如對企業(yè)原經營者進行離任審計、嚴禁自買自賣、必須公開競價等條件。問題是,在現(xiàn)階段僅僅通過引入公開競價的競爭機制,是否就足以杜絕國企轉制中的資產流失呢?
先看一下與此問題相關的拍賣理論中的“錢包博弈”吧。設想張三撿到一個錢包,現(xiàn)將其公開拍賣。因為大家都不知道錢包內有多少錢,就只能進行猜測。在所有猜測中,往往是那個中間的估價最接近錢包的實際價值,因為總有人過于保守,也有人過于樂觀。于是,按照拍賣規(guī)則得到錢包的報價最高者往往會由于付出過高的代價而受損。這就是通常所說的“贏者之禍”。
接下來考慮兩種情況。第一,張三公開對參加拍賣的李四說,如果李四拍得錢包,他會額外多給李四1元錢。第二,大家都認得這個錢包是王五的(即王五知道錢包的真實價值),而王五也來參加競拍了。在第一種情況下,李四的報價會較為激進。因此,如果有其他人最終贏得錢包,那一定是他的估價太過于樂觀了,他將面臨更為嚴重的“贏者之禍”。在第二種情況下,如果其他人拍得錢包,那一定是王五放棄了贏得競拍的機會,而這必定意味著此人拍得錢包的代價已經超過王五所知道的那個真實價值。這兩種情況反映了這樣的事實,如果有人在競拍中對標的物價值擁有私人信息,或者標的物的價值在競拍者之間是不同的,那么“贏者之禍”將變得更為嚴重。預期到這一點,競拍者在出價時會更為保守,甚至退出競拍。如此一來,通過公開拍賣引入充分競爭的初衷就難以實現(xiàn),標的物的實際成交價就會大大降低。
再以此思考國企MBO中的資產流失問題。管理層特別是企業(yè)經營者對企業(yè)的真實價值很清楚,因而公開競價即使能夠引入外部投資者參與,拍賣標的物的價值信息在競標者之間也是不對稱的。如果國有企業(yè)的原經營者預期到自己不能贏得競拍,那么他就很有可能會在喪失對企業(yè)的控制權之前就采取一些對自己有利卻有損企業(yè)價值的行為。也就是說,同樣的一個國有企業(yè),原經營者拍得時其價值往往大于外部人拍得時的價值。這正是“錢包博弈”中所提到的情況。由此可見,公開競價的機制并不能保證充分競爭。
為了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除了在國企轉制時引入公開競價,從理論上講,避免讓企業(yè)原經營者參加競拍是一個保證充分競爭的機制。但這樣做很可能引起企業(yè)內部人的反對,并且也不能避免原經營者與外部投資方合謀的可能。相比之下,一個更為根本的措施是降低信息的不對稱,這就需要建立充分競爭的產品市場、資本市場與經理市場。(陳釗: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
來源:解放日報